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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及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的第一个证件,它的作用与身份证一样重要,例如:上户口、预防接种、入托、入学、转学、入保险、银行开户、买房、出国办理护照等都需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请妥善保存,避免丢失。

一、首次签发提交材料: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

4助产机构外分娩的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及亲子关系声明;

5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但母亲信息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的,需提交新生儿与父亲亲子鉴定证明;

6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或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办理或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机构内分娩,母亲亲自申领,提交双方证件材料;父亲申领且需打印双亲资料的,需母亲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双方证件材料;父亲申请单亲的提交父子亲子鉴定材料及书面声明,机构外分娩,凭亲子鉴定材料申领。

二、其它说明: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查验新生儿母亲与住院分娩登记的母亲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姓氏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选取第三方姓氏需符合有关规定并提交证明材料;新生儿中文姓名应用规范汉字填写。

三、办理程序:

请到①号楼四楼护士站提交所需材料→现场查验、核对材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发证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五、办理时间:二、周五上午8:30至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