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县区妇幼保健院部分检验、病理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1、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院部分检验、病理项目检测服务
2、梅县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病理、HPV、TCT)检测服务
3、采购金额:约50万元/年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3. 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标本运送及检测保障能力;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论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
三、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以最新版本为准),对本项目所有检验内容提供统一的比率报价折扣,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物流服务、标本采集试管、保存装置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 报价方式:每项检测项目折扣报价。
3. 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技术服务要求
1. 技术要求
(1) 投标人实验室符合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投标人保证按国家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投标人实验室有参加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
(4) 投标人实验室须具有临床检验中心颁发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5) 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6) 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ISO15189认可证书;
(7)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病理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临床检验、病理诊断的管理;
(10)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11) 投标人检验实验室需拥有专业的病理医师人员,可提供专业的病理诊断服务;
(12) 投标人具备远程病理和术中冰冻病理服务能力;
(13) 投标人具备病理报告结构化服务能力,能提高病理诊断质量,推进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病理诊断报告的规范化、标准化;
(14) 投标人拥有权威医学院校的技术支撑,协助医院开展检验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15) 投标人可为医院提供从科研设计指导、协助科研立项到后续的科研技术服务、科研结果分析处理及论文撰写发表给予全过程整体的科研协作支撑。
(16) 投标人LIS系统可与医院的LIS对接,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
(17) 被委托实验室的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准确及时、客户至上、精益管理、持续改进;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扣罚中标人的服务费,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2)投标人对采购人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进行负责,对于按照投标人取材要求进行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人对开展的项目进行室内质控,定期进行质控分析,及时对失控进行处理,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
4)投标人参加国家卫健委或省卫健委委室间质评,每半年提供委托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报告,没有能力验证的检验项目应提供与委托方认可的实验室结果一致性的证据。
5)投标人有专人负责采购人业务及质量、技术、培训等工作。
6)对于样本周转时间(TAT)的要求:
①有明确的样本送检和报告发布时间服务承诺。检测报告需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检测项目手册》规定的出报告时间出具。
②样本周转时间起点为委托检测单位接收样本,终点为我院检验科收到检验报告。
③出现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导致不能按时发出报告,须通知采购人。
2.服务要求
(1) 投标人需安排专人每周一至周六定时前往医院收取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如医院与梅州其他医疗机构有检验项目合作,投标人提供免费上门收取标本的增值服务。
(2) 免费提供特殊检查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申请单等。
(3) 投标人配备完善医疗物流系统,保证标本接收、送检运输过程的安全与规范,保证标本的检测前质量。标本运输须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采购人商定。
(4) 投标人具备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5) 投标人需按照公开的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为采购人出具检验报告。
(6) 投标人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与医院LIS系统对接,使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可实现检验项目的多终端查询,包括网页端、手机端等,对紧急报告可提供口头报告或邮件报告等形式。
(7)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标本用于他用。
(8) 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
(9) 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用户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10) 投标人必须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检验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
(11) 投标人建立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投标人或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应派代表在半日内到达医院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采购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沟通处理。
五、评审办法
由医院采购小组综合评定后提交班子会议决议确定。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 2025 年 03 月 14 日至 03 月 20 日前,携带上述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文件递送至我院采购联系人,逾期送达的文件资料将被拒收。若报名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医院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梅县区华侨城宪梓北路三巷二号梅县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2楼检验科
3、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2501126